江蘇秣陵街道風波墳水庫庫容恢復及生態清淤工程監理服務采購公告(二)
競爭性磋商邀請
項目概況:
秣陵街道風波墳水庫庫容恢復及生態清淤工程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江寧區東山街道潭園西路121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3月6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JSZC-320115-NJRD-C2024-0002
項目名稱:秣陵街道風波墳水庫庫容恢復及生態清淤工程監理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75000元
采購需求:秣陵街道風波墳水庫庫容恢復及生態清淤工程監理服務,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諾書,信用承諾書格式見后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信用承諾書,信用承諾書格式見后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信用承諾書,信用承諾書格式見后附件);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信用承諾書,信用承諾書格式見后附件);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信用承諾書,信用承諾書格式見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備注:依據南京市財政局“關于在政府采購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政府采購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環節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信用承諾書格式見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供應商如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節能環保產品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