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余杭區運溪路兩側綜合整治工程(京杭運河至文一西路段)一期施工監理(二次)交易公告
余杭區運溪路兩側綜合整治工程(京杭運河至文一西路段)一期施工監理(二次)公開競標交易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余杭區運溪路兩側綜合整治工程(京杭運河至文一西路段)一期(項目名稱)已由杭州市余杭區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余杭區運溪路兩側綜合整治工程(京杭運河至文一西路段)一期初步設計的批復、余發改中心〔2023〕434 號文批準建設,施工圖已由浙杭余交許〔2023〕5000067 號文批準,項目業主為杭州市余杭區交通工程建設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出資,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杭州余杭區交通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杭州市余杭區。
2.2 項目規模及技術標準:項目位于運溪路兩側,途徑良渚街道、倉前街道,整治長度約 3.5 公里,整治寬度為 5-70 米,包含良渚城鎮永旺段、良渚七賢山居段、良祥路互通、瓶倉互通。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景觀提升、照明提升、給排水提升、綠化恢復工程等。本項目總投資30126萬元,其中建安約4459萬。
2.3 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余杭區運溪路兩側綜合整治工程(京杭運河至文一西路段)一期,監理招標分1個標段,主要監理范圍為對工程范圍內的景觀工程、照明工程、給排水工程及綠化恢復工程等的施工監理及缺陷責任期監理。
2.4 監理標段劃分及其監理服務期:本項目為1個監理標段,監理服務期為22個月,施工期監理10個月(含施工后準備期1個月),缺陷責任期12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監理經驗和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所有監理企業只能參與1個監理標段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