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項目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固鎮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磋商
采購內容:本項目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項目實施主體,采用“投建運”一體化模式實施固鎮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通過市場化運作、分步實施,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基礎,以特色產業運營為支撐,以區域綜合開發為載體,延伸產業鏈、聯合經營、組合滾動開發,將有開發價值的項目收益反補公益性較強、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以實現項目的資金自平衡。通過生態綜合治理及產業鏈開發深度融合,有效實現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聯動發展的雙向賦能和產業反哺。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3.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