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山東寧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化工產業園區地下水污染源監管能力建設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山東省泰安市山東寧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化工產業園區地下水污染源監管能力建設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山東省泰安市山東寧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化工產業園區地下水污染源監管能力建設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會員系統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DGP370921000202402000006
進場交易編號:NY-ZC-20240125-01-02
項目名稱:山東省泰安市山東寧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化工產業園區地下水污染源監管能力建設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170.00萬元。
最高限價:170.00萬元。
采購需求:詳見需求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照財庫〔2020〕46號、泰財采〔2022〕5號、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魯財庫〔2007〕32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要求執行,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參與的投標人應為中小微企業。
3、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營業執照,且在人員、設備、資金、技術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項目的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未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6、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報價。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1、時間: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