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普安縣幸福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普安縣幸福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 已由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務局 (批準單位)以 黔西南州水務局關于普安縣幸福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州水務函〔2023〕86號) (批準文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黔西南州水利資源開發建設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 申請中央及省級配套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普安縣;
2.2建設規模:①渠首工程:更換幸福水庫水源點放水口QPG250-24m(7.5KW、重2.5t)啟閉機,更換總干渠1.8*2m閘門(5t/扇)。②骨干輸配水工程:主要包含渠道的清淤疏浚、渠道抹面防滲、對渠道垮塌部分進行恢復重建及渠道邊坡不穩定段增設蓋板等建設。具體為恢復重建渠道4.64km、提質改造1.05km(坪田支渠)、渠道防滲27.97km、清淤43.26km、新增蓋板14.20km、新建管道2.33km(其中南干尾支渠DN1000鋼筋混凝土管0.62km、塘梨樹支渠Q235-B-φ508×6內外涂塑螺旋鋼管1.66km、更換袁家灣支渠末端Q235-B-φ377×6內外涂塑螺旋鋼管47m)。③用水量測:明渠電磁流量計17套(總干渠、西干渠、南干渠各2套,其余支渠各1套)及其配套設備。④灌區信息化工程:建設渠道流量監測站17處,自動控制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1套及其相關配套設備。
2.3總投資額:3052.77萬元(建安投資2462.19萬元);
2.4工期:365日歷天;
2.5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答疑文件及設計施工圖所示全部內容;
2.6本工程 不采取 (采取或不采取)簡易程序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與本項目招標范圍相適應的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及以上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凡貴州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或其他官方網站公布限制參加水利工程投標且期限未滿的單位,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