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市沙市區水利和湖泊事務服務中心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沙市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服務招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沙市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荊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3日08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ZSH-202401SL-0010010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002-2024-00041
3、項目名稱: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沙市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服務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719(萬元)
6、最高限價:719(萬元)
7、采購需求:
完成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沙市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項目的初步設計(實施方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驗收等階段的勘察(測)設計服務工作,以及保證勘察(測)設計成果通過相關部門的評估、審查、驗收而提供的全部技術服務。
8、合同履行期限: 730 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鄂財采發〔2022〕5號)、《關于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荊財采發〔2022〕199號)等文件。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在人員、設備、信譽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勘察設計的能力;(2)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灌溉排澇)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甲級及以上資質;(3)近5年(從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60個月,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1項類似工程設計(類似工程設計業績指大型灌區新建、續建或改造相關設計項目,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
(4)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類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5)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平均利潤大于0,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報告(若企業為新成立或其他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近三年審計報告,需提供銀行出具的企業信用證明文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