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田家河片區主排水(梅子溪路-臨港大道)工程(監理)招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田家河片區主排水(梅子溪路-臨港大道)工 程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聯合體投標的,是指聯合體所有成員牽頭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后,方可登錄會員專區(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網上提示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CGJS0993-202401-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7-2023-0018 1
3、項目名稱:田家河片區主排水(梅子溪路-臨港大道)工 程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15592.91(萬元)
6、最高限價:98.37(萬元)
7、采購需求:
本項目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包含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所有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組織協調等。為施工階段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和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為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滿。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專門面向中小微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2、投標人須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監理人員不得少于8人,要求如下:
3.1總監理工程師1人,須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證書,并提供投標人聘任該監理工程師為總監理工程師的證書或文件。(上傳相關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總監或副總監)
3.2安全監理工程師不少于1人,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類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安全監理工程師應由取得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或《監理工程師培訓教育證書》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擔任(上傳相關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3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包含安全監理工程師)不少于5人,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類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取得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或《監理工程師培訓教育證書》;(上傳相關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4監理員不少于1人,須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學習和工作經歷并提供證明材料或監理員資格證書;(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或證書的原件彩色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