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田家河片區主排水(梅子溪路-臨港大道)工程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田家河片區主排水(梅子溪路-臨港大道)工程項目,已由宜昌高新區經濟發展局以“宜高經發[2021]45號、宜高經發[2021]136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已落實。項目建設單位為宜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林業水利管理服務中心,招標人為宜昌產投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勝捷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規劃排水標準為設計降雨重現期2年,降雨歷時20min,主排水渠采用50年一遇防洪標準。
規劃排水渠長度為:片區楊家湖作為主排渠,根據近水近排,高 水高排的原則,將片區分為四個排區,洪水就近排入長江。 整治主排水渠長度 5315m,新建橫向排水渠長度 4938m。
2、 施工地點:宜昌高新區。
3、建設規模:小(1)型治澇
4、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包含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所有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組織協調等。為施工階段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和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5、監理服務期要求: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為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滿。
6、工期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7、質量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合同施工質量要求。
8、安全生產控制目標:達到《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標準,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2、投標人須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監理人員不得少于8人,要求如下:
3.1總監理工程師1人,須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證書,并提供投標人聘任該監理工程師為總監理工程師的證書或文件。(上傳相關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總監或副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