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排水集團優化營商環境排水“三零”工程測繪、勘察、設計服務采購(2024)已由/以/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市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北京市;
2.2項目建設規模:單項雨污水管徑為DN500(含)以下管線工程測繪、勘察、設計工作,具體項目情況以專項任務單形式確定;
2.3招標范圍:本工程的每個專項任務單中的測繪、勘察、施工圖設計(含初步設計)、說明、概算、施工配合、配合業主報審工作;
2.4服務期限:
專項任務單簽訂生效之日的次日起5個日歷日內,提交測量報告及圖紙4份(含綜合管線調查表)、工程勘察報告4份(詳勘)、施工圖設計(含初步設計)文件(包含圖紙和概算)各8份(包括辦理有關手續需要的PDF電子版圖紙文件1份)。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30個日歷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營利法人;
(2)具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發的測繪資質乙級及以上資質(含工程測量);
(3)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4)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2財務要求
(1)財務制度健全,連續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2020、2021、2022連續3年);
(2)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
3.3業績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單個合同額3萬元(含)以上的類似項目(管線測繪)業績;
(2)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單個合同額3萬元(含)以上的類似項目(巖土勘察)業績;
(3)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單個合同額10萬元(含)以上的類似設計項目(市政排水類設計)業績。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
(3)投標人沒有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019年1月1日至開標當日,在北京排水集團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約定義務不合格的事項而被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019年1月1日至開標當日,在北京排水集團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的情形;
投標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團供應商黑名單中;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在上述“①、②、③”情形的供應商中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參與相關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為準,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信息以采購人及其所屬公司的合同/協議及相關合同/協議的執行記錄為準)的情形。
3.5項目負責人及各專業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1)項目負責人具有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門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高級工程師(含)以上證書,專業為給水排水、或給排水、或市政給水排水;
(2)勘察專業負責人具有勘察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測繪專業負責人具有測繪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6其他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與采購有關的規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7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如為聯合體投標,投標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且滿足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