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市城區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項目一期工程(九標段)招標公告
延吉市城區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項目一期工程(九標段)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延建施202400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延吉市城區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項目一期工程 已由 延吉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發改【2023】201號(延吉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延吉市城區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項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延吉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100% ,資金 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九標段的施工 以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 延吉市城區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項目一期工程(九標段) 。
2.2建設地點: 延吉市城區內 。
2.3最高投標限價: 10615041元 。
2.4招標范圍: 建工街頂管及其附屬工程的施工 。
2.5計劃工期: 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10日,工期984日歷天 。
2.6標段劃分: 1個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 鐵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