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廠(8萬噸/天)超濾膜更新(EPC項目)已由/ 以/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11號
*特別提示:以上交付地點僅為根據目前現狀預估,實際交付地點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目前預估的交付地點,交付地點會因生產實際情況等因素增加或減少。
2.2項目規模:清河再生水廠擬采購8萬噸MCR膜及膜配套設計設備供貨及安裝,擬更新8萬噸6個膜池全部MCR超濾膜組器,配套更新氣洗系統、化學清洗系統、維護性清洗系統、配電系統、自控系統、儀表系統。膜系統的設計凈產水量為80000m³/d。根據進水水質特性,可以調整回收率(通過調節進水流量)以優化膜系統的操作運行。該項目處理工藝為:預處理+AO生物池+反硝化濾池+浸沒式超濾+臭氧接觸池。招標控制價5000萬元(含稅)。
2.3合同期限:600日歷天
(1)開始工作時間:合同生效之日即為開始工作時間。
(2)設計完成時間:合同簽訂后15天內。
(3)進度計劃:承包人應根據設計完成情況合理安排施工時間,計劃完工時間:2024年6月30日。
2.4招標范圍: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廠(8萬噸/天)超濾膜更新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包括本項目的設計、設備供貨及施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營利法人;
(2)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甲級(含)以上設計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甲級(含)以上設計資質,且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財務要求:
財務制度健全,財務狀況2020年、2021年、2022年連續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 3.3業績要求:
單個合同金額50萬元(含)以上的給排水工程相關設計業績及單個合同金額500萬(含)以上的市政水廠設備供貨及施工業績。(合同名稱中或合同內容中體現相關業績內容均可)。
具體年份要求為近 3 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 年12月31日止。
3.4主要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提供2023年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記錄;
(2)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施工負責人。提供2023年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記錄;
說明:在滿足資格條件的前提下,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以兼任,但設計負責人與施工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3)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備給水排水專業或環境工程專業高級(含)以上工程師職稱。提供2023年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記錄;
3.5信譽要求
(1)失信被執行人
本次招標采用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方式
□采用失信被執行人限制性懲戒
R采用失信被執行人否決性懲戒
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采集以評標準備階段代理機構現場查詢結果為準。對于兩個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與投標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查詢。聯合體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成員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體視為失信被執行人。聯合體失信被執行次數應按聯合體各成員失信被執行條數合計計算。
(2)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