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國家管網集團東部原油儲運有限公司2024年杭州輸油分公司可燃氣體探測器法定檢測項目談判公告
國家管網集團東部原油儲運有限公司杭州2024年杭州輸油分公司可燃氣體探測器法定檢測談判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杭州2024年杭州輸油分公司可燃氣體探測器法定檢測已由關于下達2024年東部原油儲運有限公司第一批設備修理計劃的通知(東部儲運生〔2023〕212號)批準實施,采購人為杭州輸油分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杭州2024年杭州輸油分公司可燃氣體探測器法定檢測已具備談判條件,現進行公告,請有意向的響應人參與競標。
2.采購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 采購項目名稱:杭州2024年杭州輸油分公司可燃氣體探測器法定檢測。
2.2 采購項目地點:杭州輸油分公司算山站、紹興站、諸暨站、義烏站、金華站、龍游站、蕭山站及沿線33閥室。
2.3 采購項目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工期(服務期):1個月
2.5 標段合同估算金額:5.2萬元(含稅)。
2.6 采購范圍:
按照《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國家管網東部儲運有限公司、杭州輸油分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對算山站、紹興站、諸暨站、義烏站、金華站、龍游站、蕭山站及其沿線33座閥室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共93臺可燃氣體探測器進行年度檢驗檢測并出具報告。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3.1.1 響應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
3.1.2 具有有效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實驗室認可證書(CNAS)資質,其中必須含有JJG 693-2011《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程》。
3.1.3 具有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其中必須含有GB 12358-2006《作業場所環境氣體檢測報警儀通用技術要求》。
3.2 財務要求:
3.2.1 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未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