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洪武路街道2024年垃圾收集及清運采購公告
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洪武路街道2024年垃圾收集及清運采購公告 發布時間:2024-01-22
項目概況
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洪武路街道2024年垃圾收集及清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蘇富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鄴區嘉陵江東街50號康緣智匯港A棟16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下午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320104-JSFH-C2024-0007
項目名稱: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洪武路街道2024年垃圾收集及清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70.00萬元
最高限價:¥70.00萬元,響應總報價超過采購限價的為無效響應。
采購需求: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洪武路街道2024年垃圾收集及清運,詳見磋商文件。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依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提供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財務報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的憑據,及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根據履行采購項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依據南京市財政局“關于在政府采購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政府采購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環節針對以上要求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供應商在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在7個工作日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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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定排序后核查資質審查資料工作由代理機構負責完成,審核結果如實報備至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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