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昌黎縣海水入侵防治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 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昌黎縣海水入侵防治項目已由秦皇島市水務局以秦皇島市水務局關于2024 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昌黎縣海水入侵防治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秦水【2023】163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昌黎縣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及縣財政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昌黎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2.1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
河道清淤疏浚9.67km,新建稻子溝支溝提水泵站、稻子溝支溝蓄水閘各1座,改造靶場閘1座。
2.2建設地點:秦皇島市昌黎縣。
2.3監理服務期限:工程施工及保修階段監理。
2.4招標范圍: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階段監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總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專業)。
3.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監理員不少于2人,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擔任。
3.4、信譽:
(1)評標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評標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自行查詢)
3.5、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