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4年遠安縣中央投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勘測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2024年遠安縣中央投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勘測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遠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AZ1268-202401-01F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25-2024-00044
3、項目名稱:2024年遠安縣中央投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勘測服務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57(萬元)
6、最高限價:57(萬元)
7、采購需求:
完成本項目1.5萬畝高標準農田項目(改造提升)建設區域(2017年以前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和未立項區域的基本農田)的地形圖測繪、擬建工程勘測及竣工總圖測繪等工作,提交1:2000正射影像圖,1:2000現狀地形圖(含計劃立項的基本農田地塊分布)、擬建工程座標、高程等勘測數據(堰塘、攔河堰及主要單體工程需1:500地形圖),竣工總圖測繪數據。根據采購方時間節點要求提交相關成果,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應商必須在2024年2月28日前提交相關成果,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落實《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策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磋商供應商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2)供應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且證書上載明的專業類別應包含工程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
(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