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局集團公司株洲車站“株洲站給水業務外包項目”項目(招標編號:ZBDL-2023-93)招標公告
廣州局集團公司株洲車站“株洲站給水業務外包項目”項目(招標編號:ZBDL-2023-93)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株洲站列車給水業務外包項目”招標人為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株洲車站,招標項目資金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株洲站列車給水業務外包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本項目不劃分包件。
2.1招標標的物:株洲站給水業務外包服務。
2.2具體服務要求:
2.2.1提供途徑株洲站的列車上水服務。包括日常、節假日、春運、暑運、專特運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性列車上水工作。
2.2.2落實鐵路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服務單位(企業)做好個人防護,不同作業區人員固定,避免交叉混崗作業。
2.3服務地點:株洲市株洲車站站房主體,具體車站為:株洲站
2.4采購預算及服務期限。
采購預算:180.85萬元/年(含稅6%)。
在合同期間內,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給水崗位的設置進行調整(如增加、減少、合并等),同時相應增加或核減外包費用;
服務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為期一年。一年合同期滿后,根據服務質量評定結果可續簽1次,但最多不超過2025年6月30日。遇政策調整等原因出現服務調整或者終止情況,供應商應無條件服從。
預計采購明細詳見附件:預計采購需求明細表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營業范圍符合本次服務招標要求,并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為失信被執行人,以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3.2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注冊資金不得少于500萬元;截止到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投標人成立并運營滿3年。
3.4投標人應具備資質:具有從事列車給水相關業務資質的單位。【營業執照營業范圍中包含:鐵路運輸輔助活動或給水,提供相關材料加蓋公章】;
3.5投標人業績:投標人近5年內承擔過至少一項以上鐵路客車給水服務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