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苕溪清水入湖(合溪新港龍山街道段)泵站搬遷工程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苕溪清水入湖(合溪新港龍山街道段)泵站搬遷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府采購云平臺(www.zcygov.cn)獲。ㄏ螺d)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4:00(北京時間)前提交(上傳)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JJWCG-2023-122-2
項目名稱:苕溪清水入湖(合溪新港龍山街道段)泵站搬遷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700000
最高限價(元):663192
采購需求:
數量:1 預算金額(元):700000
單位:項
簡要規格描述:完成苕溪清水入湖(合溪新港龍山街道段)泵站搬遷工程的所有工作。具體采購范圍及要求、商務要求等詳見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購需求》。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標項1】
(1)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獨立法人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如在響應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采購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3)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獲。ㄏ螺d)采購文件
時間:/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政府采購云平臺(www.zc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