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標題: 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和平院區、沈北門診)三座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1-16 至 2024-01-23 撰寫單位: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撰寫人: 陳柳 (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和平院區、沈北門診)三座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和平院區、沈北門診)三座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H23-210000-56889
項目名稱: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和平院區、沈北門診)三座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包組編號:001
預算金額(元):960,000.00
最高限價(元):960,000
采購需求:
查看 一、服務需求
★1.1招標內容:包含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說和平院區、沈北門診)污水處理所需藥劑的采購和投加、污水處理設備的檢修和維修、水質檢測、人員配備。
★1.2質量要求:符合本項目技術參數的合格技術標準。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和平院區、沈北門診)三座污水站全年365天日常維護運行達標排放。
★1.3維修維護、運行管理的依據及標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2013版)》
《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 HJ2029-2013》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附錄A、附錄B、表2預處理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54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管理辦法》
★1.4項目概況:本項目為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和平院區、沈北門診)三座污水處理站專業托管項目,其中:①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污水處理站專業托管項目,水量為1000噸/日,處理工藝為一級強化+二氧化氯消毒。原料藥劑為鹽酸、氯酸鈉、PAC、PAM;②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和平院區污水處理站專業托管項目,水量為150噸/日,處理工藝為一級強化+消毒。原料藥劑為次氯酸鈉溶液【有效含氯>5%】、PAC、PAM;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沈北門診部污水處理站專業托管項目,處理工藝均為化糞池+調節池+次氯酸鈉消毒。原料藥劑為次氯酸鈉溶液【有效含氯>5%】。
★1.5技術要求:
(1)運營單位負責三座污水站排出污水的日常化驗檢測。按照相關采樣頻率計算,采樣檢測并記錄存檔。
(2)關于致病菌檢測
1)負責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污水處理站致病菌檢測(糞大腸菌群4次/月、沙門氏菌1次/季度、志賀氏菌1次/半年)檢測。委托具備CMA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并出具CMA檢測報告,為衛健委部門提供監察依據。
2)負責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和平院區、沈北門診部的致病菌檢測(糞大腸菌群1次/月、沙門氏菌1次/季度、志賀氏菌1次/半年)檢測。委托具備CMA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并出具CMA檢測報告,為衛健委部門提供監察依據。
(3)負責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
1)按照“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排污許可證副本的自行監測方案規定進行監測,并出具CMA監測報告。監測項目明細詳見后附表1。污水排放標準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預處理標準及《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相關要求;按照“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崇山院區”排污許可證要求,按時按要求填報排污許可季度執行報告、年度執行報告。
表1:
檢測類別
監測污染物名稱
監測點位數
監測頻次
監測采樣方法及次數
備注
廢氣 (污水站)
氨氣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硫化氫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臭氣濃度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廢水
色度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PH值
1
2次/天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懸浮物
1
1次/周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BOD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動植物油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石油類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揮發酚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總氰化物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總α
1
1次/季度
非連續采樣至少3個
總β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