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市東西湖區水務和湖泊局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和溢流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及治理計劃編制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和溢流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及治理計劃編制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網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FZC01-202301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112-2024-00032
3、項目名稱: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和溢流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及治理計劃編制服務項目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90.000000(萬元)
6、最高限價:90.000000(萬元)
7、采購需求:
根據管網調查和問題排口評估情況科學編制東西湖區生活污水直排和溢流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及治理計劃,明確今后三年具體治理目標,制定明確任務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和時間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完成相關服務,并提交甲方認可的成果文件。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10%
14、符合條件的聯合體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4%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比例扣除,價格扣除比例為10%;
(2)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對聯合體的報價給予比例 扣除,價格扣除比例為:4%。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備案,且備案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
(2)投標人需保證在本項目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有效,若弄虛作假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提供書面聲明。
(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 2 家,以一個供應商身份共同參與投標。采取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主體及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網上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