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茂名市新型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示范項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更正公告
茂名市新型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示范項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更正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茂名市新型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示范項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項目編號:JG2024-0148】于2024年1月9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招標公告。現對招標文件的部分內容作出更正,具體內容如下:
一、原招標文件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第一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1.1 投標文件的密封,原內容:“1.投標文件的商務及經濟報價投標文件正、副本密封于第一個封套中【商務及經濟報價投標文件電子版單獨用1個信封包裝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標人名稱標記附在第一個封套內】;技術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密封于第二個封套中,報名信封文件密封于第三個封套中。封套上應分別標明“商務及經濟報價投標文件”或“技術投標文件”或“保密信封文件”字樣。上述三個信封統一密封在一個外層封套中。封套均應加貼有封條,封口處應加蓋投標人公章。
2.致項目定標委員會的函封套密封于第四個封套中,封套均應加貼封條,封口處應加蓋投標人公章。”更正為“1.投標文件的商務及經濟報價投標文件正、副本密封于第一個封套中【商務及經濟報價投標文件電子版單獨用1個信封包裝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標人名稱標記附在第一個封套內】;技術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密封于第二個封套中【技術投標文件電子版單獨用1個信封包裝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標人名稱標記附在第二個封套內】,保密信封文件密封于第三個封套中。封套上應分別標明“商務及經濟報價投標文件”或“技術投標文件”或“保密信封文件”字樣。上述三個信封統一密封在一個外層封套中。封套均應加貼有“密封條”字樣的封條,封口處應加蓋投標人公章。
2.致項目定標委員會的函封套密封于第四個封套中【致項目定標委員會的函電子版單獨用1個信封包裝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標人名稱標記附在第四個封套內】,封套均應加貼有“密封條”字樣的封條,封口處應加蓋投標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