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監理)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監理)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監理)已由福建省水利廳以福建省水利廳關于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閩水審批﹝2023﹞206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永安市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補助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中央補助資金50%+地方配套資金50%,招標人為永安市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永招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三明市永安市;
2.2 工程規模:本項目共設6個堤段,分布于城區燕西街道、燕北街道、貢川鎮、西洋鎮、羅坊鄉,新建防洪堤(護岸)和舊堤加高加固總長13.762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長7.221公里,舊堤加高加固長1.009公里,新建護岸長5.532公里,新建涵管17處。具體建設內容詳見設計圖紙及預算審核清單,工程建安費最終以財評中心審定的招標控制價為準;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次招標項目涉及的所有工程項目施工監理,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準備階段、施工階段、設備采購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與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中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和安全監理等工作內容的全過程監理。監理人應對上述內容的監理相關工作承擔全部責任,并出具相關工作報告;
2.5 最高控制價:3059136元;
2.6 質量標準: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1~637-2012)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爭創“閩水杯”水利優質工程;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095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監理服務期限:施工工期+(工程開工準備及工程竣工驗收直至工程結算審核、資料移交備案完畢全過程及質量缺陷責任期與保修階段),施工工期為1095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并具備/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