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雄安校區第二組團項目地質勘察及巖土工程設計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林業大學雄安校區(項目名稱)已由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 以《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開展北京林業大學雄安校區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2】5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北京林業大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中央),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資金落實情況為 已落實 ,招標人為 北京林業大學 ,招標代理機構為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北京林業大學雄安校區第二組團項目地質勘察及巖土工程設計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項目建設地點:
本項目位于雄安新區起步區第五組團東北部。東臨規劃道路NB10,西鄰規劃道路NB9,南鄰燕趙大街(規劃道路EA2),北臨海岳大街(規劃道路EA1)。雄安校區分為南北兩個地塊,二組團跨越南北兩個地塊。
2.2 本項目建設規模:
二組團,總建筑面積約27.15萬(待定)平米,其中地上面積約24.2萬(待定)平米,地下約2.95萬(待定)平米。建設內容包括食堂、物流中心、宿舍、垃圾轉中心、校醫院、單身公寓等校園基礎設施。
2.3 本項目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林業大學雄安校區第二組團用地范圍內初勘、詳勘、補勘,編制工程勘察文件、基坑支護設計文件、地基處理設計文件等全部勘察工作內容(5-1#、2-1#、2-2#樓勘察工作不包含在本項目中),以及為滿足招標人需求的其他零星服務。
2.4 服務要求:
工程勘察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規程、標準的規定,滿足勘察任務書要求。達到河北省、雄安新區各類管理辦法要求的深度標準。
2.5 標段劃分:劃分為1個標段。
2.6 服務期限:
整體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通過竣工驗收備案止。其中,自招標人下發的勘察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勘察日期計算,分別于20日歷天內提交初勘報告,40日歷天內提交詳勘報告、土壤氡濃度檢測檢測報告、基坑支護設計圖紙和地基處理設計圖紙。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勘察。以上節點為暫定節點,最終節點以招標人時限要求為準。
2.7 項目投資估算及最高投標限價:
項目投資估算174232.60萬元,最終以立項報告實際批復金額為準。
本招標項目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204.67萬元。其中:地質勘察及土壤氡濃度檢測最高限價:131.085萬元;基坑支護設計(含降水方案設計)最高限價:14.630萬元;地基處理設計最高限價:58.955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專業甲級資質。
(2)業績最低要求:
近五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承擔并竣工的單個勘察合同金額在150萬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含)以上建筑工程勘察業績(至少包括初步勘察及詳細勘察工作)。以上勘察業績包括單獨的勘察合同業績或勘察設計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中包含投標人承擔勘察任務的業績(投標人承擔勘察任務部分的建筑工程勘察合同額或建筑面積應滿足上述最低要求)。
(3)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勘察負責人(項目負責人)1名,應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證書,且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須附擬派勘察負責人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人員執業注冊信息數據截圖);
具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③ 具備近一年(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內,投標人本單位為其繳納的任意連續六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如為事業編制人員,社保證明可以提供由上級行政主管單位出具的人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