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紅鎮水域環境整治提升項目EPC答疑變更公告
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紅鎮水域環境整治提升項目EPC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投標人對《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紅鎮水域環境整治提升項目EPC》招標文件中提出的問題進行答復澄清如下:
一、投標人提問及答復澄清:
問題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下發的《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07年修訂本)》中附件6-7“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四附則中取得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資質的企業可承接環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相應級別的工程設計業務。請問:本項目是否適用?即修改為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污染修復資質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以上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污染修復資質)乙級以上和市政行業資質(排水工程)乙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