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安市城市北側易澇區排洪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服務項目公告
招標公告
集安市城市北側易澇區排洪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ths20240104fjsz0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項目集安市城市北側易澇區排洪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服務項目已由集安市發展和改革局文件集發改字[2024]11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集安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資金來源為申請專項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解決,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集安市城市北側易澇區排洪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服務項目。
2.2建設地點:集安市市區。
2.3建設規模和主要內容:本工程建設總長度787米。其中,建設糧豐街暗渠382米;建設鴨江路暗渠405米;總用地面積28166平方米,為道路設施和綠化設施恢復等。
2.4 服務周期:中標后七天內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含概算書)、施工圖設計及bim數字化模型成果及智慧防洪排澇設施的建設,具體提交成果時間以建設單位實際需求為準。
2.5 招標范圍: 承擔本工程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等,以及工程的bim模型成果及智慧化設施的建設,并滿足項目需求的全部設計及后續服務等工作,并滿足招標及施工進度等要求。
2.6質量標準:設計成果應滿足國家、行業相關標準、設計深度及招標人要求;
2.7招標控制價:75.0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組成結構、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高級工程師資格,必須為本單位員工,提供社保證明。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外阜單位在我省承攬項目應執行吉林省關于外阜企業入吉備案相關規定(入吉企業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從事建筑活動)辦理相關信息登記后方可參加投標。
3.5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