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西雙湖水源地水質自動站運維項目采購公告
競爭性磋商采購邀請
項目概況
西雙湖水源地水質自動站運維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蘇采云(http://jszfcg.jsczt.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9點00分00秒(北京時間)前上傳電子響應文件并完成簽到。
一、項目基本情況
標段編號:JSZC-320722-ZCTP-C2024-0001
標段名稱:西雙湖水源地水質自動站運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4萬元,報價超出預算金額的按無效響應處理。
采購需求:西雙湖備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站運維服務(該項目在2023年11月20日至本次中標方與原運維單位交接完成之前仍由原運維單位負責運維工作,本次中標方需承諾,超原有運維周期所產生的運維費用以本次中標價格和實際發生時間計算,由中標方支付給原運維單位。)
注:本項目采購方式為競爭性磋商,評審過程中依次有磋商環節和二次(最后)報價環節。供應商須在采購會議結束后,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供應商系統,在澄清/磋商/談判模塊中等候磋商;磋商環節結束后,須在多輪報價模塊中等候報價,評審過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應商因自身原因錯過相應環節,造成非實質性響應,責任自負。
對項目需求、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部分的詢問、質疑請與采購人聯系,由采購人負責答復。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2021或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不滿一個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及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根據連財購〔2023〕4號文件精神,第
(2)、
(3)項可以提供《財務狀況報告及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繳納情況承諾函》,詳見磋商文件第六章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中小微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本項目的其他資格要求:
(1)資格審查現場查詢時,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2)成交后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1月06日至2024年1月13日18:00:00止(北京時間)
2.獲取方式:本項目采用網上注冊登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