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市生態環境局南漳分局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控項目監理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襄陽市生態環境局南漳分局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控項目監理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深圳群倫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漳縣城關鎮水鏡大道166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SZQL-NZZFCG20240107-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624-2023-02418
3、項目名稱:襄陽市生態環境局南漳分局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控項目監理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22(萬元)
6、最高限價:22(萬元)
7、采購需求:
襄陽市生態環境局南漳分局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控項目監理服務,包括項目施工準備階段、建設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及缺陷責任期監理服務(具體以監理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
8、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等政策。
(2)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投標人必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詳見(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5年及以上從事工程監理管理工作經驗,在本單位注冊,且已承擔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的在監項目不超過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