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江陵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江陵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第2次答疑(標段編號JZJI-202312SL-011001001)
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江陵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為確保本項目順利推進和實施,經研究,現對荊州市觀音寺灌區(江陵部分)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文件以下事項進行澄清修改:
1.對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進行澄清修改:“對參加本項目的小型微型企業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5%作為其價格分”修改為“對參加本項目的小型微型企業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20%作為其價格分,對于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的聯合體,增加其原價格得分的6%作為其價格分。”
2.請各投標人在附件中下載:“中小企業聲明函”;
招標文件中與上述不一致之處,以本澄清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