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正定縣新城鋪排水防澇工程已經正定縣行政審批局以正行審投資批復[2023]59 號批準建設,核準文號為正行審招標核[2023]32號,項目建設單位為正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向上級爭取國債資金和專項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正定縣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正定縣新城鋪排水防澇工程勘察設計;
2.2 建設地點:正定縣新城鋪;
2.3 項目概況:本項目新建一體化泵站3座、3排DN1800預應力混凝土管6.9km、穿堤閘涵1座、泄水渠165m等;
2.4 招標范圍:滿足正定縣新城鋪排水防澇工程勘察設計需要的勘察、測繪;滿足正定縣新城鋪排水防澇工程建設需要的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驗收期間的設計變更等與本項目相關的所有設計服務;
2.5 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其中,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完成本項目施工配合服務以前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工作。具體節點如下: ①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文件;②初步設計文件審查通過后3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③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從項目開工至項目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2年。
2.6 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及專業規范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
3.2.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設計資質甲級,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2勘察資質要求: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和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勘察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能力;
3.3 投標人設計負責人(同時為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注冊公用設備(給水排水)工程師注冊證書,勘察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
3.4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應向招標人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書。牽頭人應由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擔任,由牽頭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為聯合體授權代表執行聯合體有關的決議,以聯合體名義處理與本項目相關的事務;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與他人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組成聯合體投標各方在報名后,不得再變更其組織形式及成員構成。其投標文件以及中標時簽訂的合同,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各方在本項目中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及義務。
3.5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
3.6 未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