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吳家灣垃圾處理場2024年化工藥品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吳家灣垃圾處理場2024年化工藥品采購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都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DZ1687-202401-01H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81-2023-01520
3、項目名稱:吳家灣垃圾處理場2024年化工藥品采購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60(萬元)
6、最高限價:60(萬元)
7、采購需求:
采購一批化工藥品,具體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①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②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
供應商在制作響應文件時,應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上傳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否則評標委員會和采購人將不予采信。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4年01月06日至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宜都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3、方式:
本項目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員后,使用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登錄至網員專區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供應商)操作指南》)。
4、售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