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市沙市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沙市區西干渠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招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沙市區西干渠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荊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ZSJ-202312SZ-1100010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002-2023-00885
3、項目名稱:沙市區西干渠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5367.8(萬元)
6、最高限價:5367.8(萬元)
7、采購需求:
依據沙市區西干渠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發包人要求完成:
(1)本項目管線探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管道檢測、深化設計、錯漏混接改造、管道修復,驗收、移交、備案和保修服務、工程結算、配合審計及相關報審報批等工作;
(2)以限額設計為原則,將項目總投資控制在可研批復的投資估算以內。
8、合同履行期限:54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同時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①施工資質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資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②設計資質不低于市政行業(排水工程)乙級設計資質。
(2)業績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至少1項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3500萬元的市政工程的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工程總承包及施工業績為合同金額,設計業績為總投資金額。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財務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且要求無虧損(若為聯合體投標,牽頭單位及聯合體成員均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