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如東天然氣高壓管網二期工程如東天然氣高壓管網二期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如東天然氣高壓管網二期工程EPC總承包已經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江蘇東能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江蘇東能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工程總承包(設計、施工、采購)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新店鎮、岔河鎮、河口鎮。
2.1.2建設規模:總投資約7788.71萬元。
如東天然氣高壓管網二期工程包括:1.4km 門站以上天然氣輸送高壓管道(河口鎮段管徑DN200、長約1.2km、設計壓力4.0MPa;新店鎮段管徑DN400、長約0.2km、設計壓力4.0MPa)、城鎮高壓管道(管徑DN400、長約18.5km、設計壓力4.0MPa)、1座新店門站(有人值守,占地面積約4.96畝)、1座河口門站(有人值守,占地面積約6.09畝)、1座岔河調壓站(無人值守,占地面積約3.74畝)、1座閥井及配套工程。
2.1.3本標段合同估算價: 5416 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195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建設單位開工通知書為準。
其中: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工期45日歷天,其他專業施工圖與主體圖同步提交;施工工期150日歷天。
注:CA系統中總工期統一按“195日歷天”填寫。
2.1.5 質量要求:①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勘察、初步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竣工圖以及后期相關服務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要求,并須通過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審查。②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需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③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和地方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如東天然氣高壓管網二期工程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地勘、物探、初步設計、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編制、設備及材料采購、管道鋪設施工直至建成交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全部內容。
2.2.1、設計部分:
地勘、物探、方案設計和優化、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圖審報審及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種變更均屬本設計范圍,配合方案和施工圖審查、完成施工過程中的技術交底和現場指導、完成招標人交辦的涉及本項目有關的其他設計咨詢和服務工作,提交設計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包括電子版)。招標人保留對設計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
設計費中包含勘察費,如承包人不具有工程測量、勘察資質的,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且得到發包人書面同意,所發生的費用已包括在設計費中,不再另行計取。測量、勘察包含在工程承包范圍內,勘察含地質勘察等,須按照招標人和最新勘察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本項目的勘察(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詳細勘察)。
注:①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設計部分為本項目所有相關的設計內容,符合項目需求和設計任務書內包含的設計內容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②招標人保留設計任務書和項目要求所列內容作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招標人的調整。
2.2.2、采購、施工部分:
設備采購、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1.4km 門站以上天然氣輸送高壓管道(河口段管徑DN200、長約1.2km、設計壓力4.0MPa;新店段管徑DN400、長約0.2km、設計壓力4.0MPa)、城鎮高壓管道(管徑DN400、長約18.5km、設計壓力4.0MPa)、場站施工(1座新店門站、1座河口門站、1座岔河調壓站)、附屬設施施工(1座閥井)及配套工程,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設備及工器具購置等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檢查、調試、相關各類技術培訓服務、質保期的維修管養等全部內容;投標人必須執行現行技術規范標準,向招標人提供合格產品)。項目所需要的一切與項目相關的所有采購及施工內容、施工組織設計、手續申報辦理、清障掃線、地方協調、項目施工、地貌恢復、調試(含清管測徑、試壓、干燥、氮氣置換等)、預驗收、試運行(含系統聯動調試、配合天然氣置換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編制竣工圖文件、結算、質量保修期內保修等為本項目工程總承包服務的全部工作內容。
以上工作內容均包含在項目報價中。完成本項目內所有設計(含咨詢服務)、設備采購(供貨、保管)、清障協調、許可申報辦理、施工、調試、預驗收和竣工驗收、結算、維護保修等工程及相關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