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蒲江縣全域供水補短板項目(二期)(項目名稱)監理標段招標公告
蒲江縣全域供水補短板項目(二期)(項目名稱)監理 / 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1.1 本招標項目蒲江縣全域供水補短板項目(二期)(項目名稱)已由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蒲發改發【2022】第5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蒲江縣蒲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為擬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及業主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蒲江縣蒲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_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_,由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蒲發改發【2022】第53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標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為自行招標則代理機構填"/"。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蒲江縣全域供水補短板項目(二期);
2.2建設地點:蒲江縣;
2.3項目規模:建設內容包括鐵路保障基地供水工程、朝陽湖鎮橋樓村供水新建工程、二水廠排泥水處理系統及尾水監測系統改造工程、供水信息化提升工程等;
2.4服務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責任期;
2.5招標范圍:對本工程施工的全部內容及其后的缺陷責任期內監理服務;
2.6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監理1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監理服務期限、 招標范圍、質量標準、標段劃分(如果有)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
3.1.1 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 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的單位;
3.1.3 信譽要求:不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限制投標的情形;
3.1.4?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 (須為 投標人本單位 人員);
3.1.5 財務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內)或成立至今無虧損;
3.1.6 業績要求:□不提供;
?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實施 ?新承接的項目共不少于2個(1至3個)類似工程業績。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單個合同建安費不低于3000萬元的市政工程類監理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須具有 資質的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家數(含聯合體牽頭人)須不超過 家。 聯合體需符合有關聯合體投標的規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和各方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