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延平區大橫鎮大橫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二期)公告
延平區大橫鎮大橫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二期)補充通知
(一)
本次答疑作為延平區大橫鎮大橫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二期)(招標編號:E3507020701100255002)招標文件的澄清、補充和修改,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通知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補充通知為準。
一、原招標文件第4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中“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無 。
預付款支付期限: 無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無 。”現變更為:“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簽約合同價款的10%。
預付款支付期限:開工后28天內。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無 。”
二、原招標文件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第1節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中“2.1K的取值區間:本招標項目K的取值區間為10%~12%(含10%,不含12%),按百分數表示的K值小數點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標文件按規定解密后,由招標人公開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數位,其次抽取小數點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數點后第二位。”現變更為“2.1K的取值區間:本招標項目K的取值區間為8%~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數表示的K值小數點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標文件按規定解密后,由招標人公開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數位,其次抽取小數點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數點后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