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政府長豐街道辦事處城市公共管理市政道路設施應急維護及環境整治工程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城市公共管理市政道路設施應急維護及環境整治工程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網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XHL-FW-2023-60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104-2023-01981
3、項目名稱:城市公共管理市政道路設施應急維護及環境整治工程服務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50.000000(萬元)
6、最高限價:50.000000(萬元)
7、采購需求:
城市公共管理市政道路設施應急維護及環境整治工程服務項目(詳見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根據(財庫[2014]37號)《關于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合同期結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續簽2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大型企業及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企業不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其投標文件將作無效投標處理。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本項目所稱“中小企業”詳見《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二條。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需具備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網上
3、方式:
供應商獲取招標文件可通過登錄硚口區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http://47.111.115.168:10007/#/index)直接獲取,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