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當陽市前華村七組排洪港機耕橋維修等15個項目(工程)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項目概況】
當陽市前華村七組排洪港機耕橋維修等15個項目(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DYZ1048-202301-01F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82-2023-01754
3、項目名稱:當陽市前華村七組排洪港機耕橋維修等15個項目(工程)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101.257397(萬元)
6、最高限價:101.257397(萬元)
7、采購需求:
當陽市前華村七組排洪港機耕橋維修等15個項目(工程)主要內容為:前華村七組排洪港等13條渠道維修25414米,丁場村堰塘等3口堰塘維修。(詳見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歷天內完工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6.1供應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磋商供應商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6.2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彩色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3供應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證書在有效期內因辦理延期手續應提交由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出具正在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明。證書不在有效期內的,評委不予采信;
6.4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貳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且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另須具備相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
6.5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