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公安局蘇錫通園區分局場地修繕及院內排水系統改造(三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公安局蘇錫通園區分局場地修繕及院內排水系統改造(三次)
競爭性磋商公告
受南通市公安局蘇錫通園區分局的委托,南通通城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通市公安局蘇錫通園區分局場地修繕及院內排水系統改造(項目編號: JSZC-320693-TCZJ-
C2023-0045)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項目概況
南通市公安局蘇錫通園區分局場地修繕及院內排水系統改造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蘇政府采購網、新點電子交易平臺蘇錫通專區(http://ggzyjy.stpac.gov.cn/)”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9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320693-TCZJ-C2023-0048
項目名稱:南通市公安局蘇錫通園區分局場地修繕及院內排水系統改造
項目類型:工程
所屬行業:建筑業
預算金額:77萬元
最高限價:77萬元;其中,設計費最高限價為4萬元,施工工程費(除設計費用外的一切費用)最高限價為73萬元。響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作無效響應處理。
采購需求:詳見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項目需求,請仔細研究。
工期:總工期為60日歷天,其中:
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天完成方案優化及施工圖設計;
施工工期: 50 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磋商:是。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若以聯合體形式磋商時,指聯合體各方)。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若以聯合體形式磋商時,指聯合體各方)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和戒毒企業證明材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若以聯合體形式磋商時,指聯合體各方);
3.2供應商須同時具備①和②資質(若以聯合體形式磋商時,聯合體供應商應涵蓋):
①具有有效的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項目負責人條件:
3.3.1設計項目負責人(若以聯合體形式磋商時,由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委派):具備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3.3.2施工項目負責人(即為本項目的總負責人,若以聯合體形式磋商時,由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委派):具有建筑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注冊單位名稱與其委派的單位名稱一致。
施工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