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平壩城區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二期(東門橋段-陽光小區)項目監理(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壩城區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二期(東門橋段-陽光小區)項目 已由 安順市平壩區發展和改革局 以 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平壩城區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二期(東門橋段-陽光小區)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平發改字【2023】2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安順市平壩區水利工程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 單位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安順市平壩區水利工程管理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1 建設規模:河道治理長度2.95㎞,設計范圍約449畝,主要有以下工程:
1、槎白河提防工程:主要為拆除原攔水壩、河道清淤2.95㎞、景觀壩建設4座;2、市政水工工程:主要為新建DN800雙壁波紋管3.0㎞、新建檢查井31座。
3、河道水生態提升及LID海綿設施工程:主要為新建或改造海綿鋪裝38432㎡、雨水花園5200㎡、下沉式綠地5000㎡、生物滯留帶3000㎡、植草溝3700㎡、雨水滲透設施5項、蓄水池3500㎡、調節塘3000㎡、生態塘2500㎡、植被緩沖帶5800㎡、雨水利用設施4項,以及其余新建海綿綠地。
4、箱涵工程:新建0.7km長分洪箱涵。
2.1.2 建設地點:安順市平壩區城區2.1.3 監理服務期限:建設監理服務期20個月,工程保修監理服務期12個月。
2.1.4 總投資:工程估算總投資9751.72萬元。
2.1.5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工程所有建設內容的施工階段監理至保修階段監理以及竣工驗收階段監理及質量缺陷期階段監理的全過程監理工作相關服務監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投標者,請于2023-12-28 00:00至2024-01-05 23:59,登錄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