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大冶市市政道路排水管理網清淤工程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大冶市市政道路排水管理網清淤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網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ZH-DY-2023120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281-2023-01238
3、項目名稱:大冶市市政道路排水管理網清淤工程
4、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5、預算金額:198.121569(萬元)
6、最高限價:198.121569(萬元)
7、采購需求:
詳見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45 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府采購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優先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不接受大型企業投標。 供應商須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文)中“建筑業 ”對中小微企 業劃型的標準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大型企業及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企業其響應文件將作無效響應處理。
6.根據《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庫〔2022〕35號)的要求,本項目涉及的產品、材料及設備除應當符合《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技術指標外,還應當滿足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加氣混凝土砌塊選用取得綠色建材標識的產品。產品性能指標應同時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標準要求,不得使用《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附錄A中規定的禁止使用的產品。
7、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