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孝南區水利和湖泊局孝感市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招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孝感市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XN-202312SL-0100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902-2023-03866
3、項目名稱:孝感市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2500(萬元)
6、最高限價:2187.212605(萬元)
7、采購需求:
對王母湖進行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清淤疏浚涉及水域面積約667.5畝(44.5萬平方米)。清淤疏浚工程采用絞吸式挖泥船施工,拋泥區選在孝南區福源路以東低洼地,臨時占地面積約350畝。項目含湖底清淤工程(河道疏浚Ⅱ類土、航道清淤Ⅳ類土、排泥管安拆、清雜清障)、導流工程(圍堰填筑)、環境保護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場外供電工程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倉庫、辦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其他施工臨時工程等。具體內容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3%
14、符合條件的聯合體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1%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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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2、人員要求:
(1)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2)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驗。
(3)投標人擬任的項目副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經驗。
(4)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取得相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且在有效期內,施工“五大員”(施工員、材料員、安全員、質量員、資料員)須具有相應的資格(上崗)證(含培訓合格證);
(5)投標人擬派的主要項目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五大員”)不得為在職掛靠人員,均應為投標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以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或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證明為證明材料); 3 、財務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財務審計報告,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表明申請人財務狀況良好(企業財務審計報告須由具有資質的單位對其進行出具);且近三個年度年均利潤大于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