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投資50萬元建設泰山區*******村污水處理站項目,項目位于泰安市泰山區省莊鎮東羊樓村,占地面積3900平方米,建筑面積1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污水處理站僅限于東羊樓村使用,包括設備間2間、傳達室2間、污水池6個及管道,一天可處理污水300噸。我單位承諾:1、項目不違反相關產業政策。2、項目不涉及新增燃煤消耗,開工前做好節能審查工作。3、項目保證做好相關安全、環保、消防等保障措施。4、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版)中的“限制類”“淘汰類”,如故意隱瞞上述情況,將無條件同意撤銷備案并拆除已建成內容、恢復原狀。5、若項目自備案后2年內未開工建設或者未辦理任何其他手續,我公司將在到期前通過在線平臺作出繼續實施該項目的說明,若未提前在平臺作說明,我公司將無條件同意撤銷備案。6、我公司將在項目開工、竣工后如實、及時通過在線監管平臺提交信息。7、我公司將嚴格按照備案通過的項目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進行建設,如有調整,將先完成備案變更后再實施項目;若未經同意擅自變更上述內容,我公司將無條件整改或接受處罰并自愿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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