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2024.06.14
申請日:2024.02.19
分類號:A01G31/00(2018.01)I;A01G7/06(2006.01)I
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促進絮凝劑脅迫下沉水植物生長的方法,步驟如下:長勢良好的沉水植物幼苗,修剪清洗后于5-15%霍格蘭營養液中預培養,挑選長勢一致的幼苗,清洗后得到待種植幼苗;避光條件下,用CaCl2溶液配置濃度為100-400μM的硝普鈉預處理液;在恒溫避光條件下,將待種植幼苗完全浸入預處理液中,預處理3-5小時,用去離子水清洗干凈備用;將預處理后的幼苗移植到含絮凝劑的水體中。該方法針對水體中絮凝劑污染導致的沉水植物生長受抑問題,提高植物對絮凝劑毒害的耐受性,促進植物在絮凝劑環境下的生長,適用于沉水植物在不同絮凝劑積累量的水體中恢復重建,操作簡單、經濟生態、效果顯著。
權利要求書
1.經硝普鈉預處理的沉水植物在水生態修復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沉水植物經硝普鈉預處理后移植到含聚合氯化鋁絮凝劑、pH值為6.5-7.0的水體中,進行水體生態修復,所述水體中絮凝劑濃度高于2mg/L;所述沉水植物的預處理包括如下步驟:(1)幼苗預培養:長勢良好的沉水植物幼苗,修剪清洗后于5-15%霍格蘭營養液中預培養15-20天,挑選長勢一致的幼苗,清洗后得到待種植幼苗;(2)預處理液配置:避光條件下,用濃度為0.4-0.6mM的CaCl2溶液配置濃度為100-400μM的硝普鈉預處理液,置于暗處備用;(3)幼苗預處理:在恒溫避光條件下,將待種植幼苗完全浸入預處理液中,預處理3-5小時,然后用去離子水清洗干凈,即得到經硝普鈉預處理的沉水植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硝普鈉預處理的沉水植物在水生態修復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恒溫條件為24-2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硝普鈉預處理的沉水植物在水生態修復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清洗干凈的幼苗,置于純水中浸泡備用,浸泡時間不超過6小時。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硝普鈉預處理的沉水植物在水生態修復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幼苗修剪到10-15cm高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硝普鈉預處理的沉水植物在水生態修復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幼苗清洗采用去離子水沖洗去除附著在幼苗植株上的霍格蘭營養液。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中的其中一種,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促進絮凝劑脅迫下沉水植物生長的方法,該方法促進沉水植物進行生態修復,該方案操作簡單、適用范圍廣、經濟成本低且促進效果顯著。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措施如下: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促進絮凝劑脅迫下沉水植物生長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幼苗預培養:長勢良好的沉水植物幼苗,修剪清洗后于5-15%霍格蘭營養液中預培養15-20天,挑選長勢一致的幼苗,清洗后得到待種植幼苗;(2)預處理液配置:避光條件下,用CaCl2溶液配置濃度為100-400μM的硝普鈉預處理液,置于暗處備用;硝普鈉預處理液濃度高顯著抑制植物根系伸長,濃度低則無法提高沉水植物對絮凝劑脅迫的抗性;(3)幼苗預處理:在恒溫避光條件下,將待種植幼苗完全浸入預處理液中,預處理3-5小時,然后用去離子水清洗干凈備用;(4)移植:將預處理后的幼苗移植到含絮凝劑、pH值為6.5-7.0的水體中,進行水體生態修復。
進一步地,步驟(2)中,CaCl2溶液濃度為0.4-0.6mM。
進一步地,步驟(3)中,恒溫條件為24-26℃。
進一步地,步驟(1)中幼苗修剪到10-15cm高度,這么處理的作用在于:保證不同培養箱中苦草幼苗初始狀態的一致性,更準確地評估鋁鹽絮凝劑對苦草生長的毒害現象。
進一步地,步驟(1)中幼苗清洗采用去離子水沖洗去掉附著在幼苗植株上的霍格蘭營養液。一般用去離子水將苦草幼苗沖洗3-4遍,以徹底洗去附著在幼苗植株上的霍格蘭營養液。
較佳地,步驟(3)中,清洗后的幼苗,置于純水中浸泡備用,浸泡時間不超過6小時。
進一步地,步驟(4)中,絮凝劑脅迫水體中,絮凝劑濃度高于2mg/L。2mg/L為本方法中鋁鹽絮凝劑對苦草生長抑制的臨界濃度值。
在本申請的一些具體實施方案中,所述的絮凝劑為鋁鹽類絮凝劑,具體地,為聚合氯化鋁絮凝劑。
水體中絮凝劑對水生植物的毒害作用機理為:絮凝劑可降低水體中鈣磷濃度,影響植物細胞對生長所需營養元素磷和鈣的吸收,并能與植物生長分子發生螯合,從而抑制沉水植物的生長。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針對水體前期受化學試劑修復對環境易造成的絮凝劑污染導致的苦草或其他沉水植物生長受抑問題,提供了一種促進苦草或其他沉水植物生長的方法。
經處理后的幼苗,葉片葉綠素a含量增加,根系MDA含量增加,表現出對絮凝劑毒害的耐受能力增強,適用于苦草或其他沉水植物在不同絮凝劑積累量的水體中恢復重建,其操作簡單、經濟生態、效果顯著。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操作簡單,適用于輕度到重度等多種污染程度的水體恢復工程,且經濟成本低,對水體不會造成外來污染,提高苦草或其他沉水植物幼苗種植適應期的存活率,促進幼苗的生長,進而促進沉水植物的重建,以提升水生態系統穩定性,實現水質凈化。
(發明人:劉文婧;譚映宇;陳俊剛;錢璨;周啟圳;任旭鋒;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