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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溪河岳池縣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岳池縣長灘寺河響水灘村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項目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競選公告
四川省西溪河岳池縣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岳池縣長灘寺河響水灘村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定于5月進行政府采購相關工作,擬公開選取一家采購代理機構并委托其對本項目進行采購代理活動,F誠邀具有相應資格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與本項目的資格競選,具體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業主:岳池縣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
2.項目名稱:四川省西溪河岳池縣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岳池縣長灘寺河響水灘村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項目
3.項目資金來源:中省資金。
二、招標代理費用的計取
本項目招標代理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由招標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收取。
三、招標代理工作內容
1.協助項目業主完善招標項目參數并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項目業主要求完成需求論證;
2.依法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
3.依法邀請供應商(發布公告);
4.依法發售采購文件;
5.提供合規的評標室及所有相關設施設備,依法組織項目開標、評審活動;
6.依法對開標、評審活動同步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
7.依法向中標(成交)供應商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8.依法發布采購結果公告;
9.依法審核政府采購合同是否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發現有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的,應當及時告知采購人、中標(成交)供應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簽訂;
10.依法及時組織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對政府采購合同進行編號及送備案部門備案;
11.負責采購文件技術參數部分以外的詢問和質疑(投訴)答復;
12.做好整個采購過程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13.對采購項目相關的所有文件(檔)資料的存檔及匯編裝訂;
14.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本次競選活動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五、本次競選以網站發布公告形式邀請3家及以上滿足項目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要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的供應商參與競選。
六、代理人資格要求(實質性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參加本采購活動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具有政府采購代理資格;
6.擁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
7.具備獨立辦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