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部信息中心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公告
項目概況 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新醫路165號匯文大廈1棟6層A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11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5ZJAN-17
項目名稱: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
預算金額:218.52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218.52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的通知》(辦水文〔2025〕97號)要求,嚴格執行水利部《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水信息〔2018〕322號)、《水利部水文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運行維護的通知》(水文地函〔2019〕35號)、《關于全國地下水監測資料整編刊印有關事項的通知》(水文中心〔2019〕22號)以及《地下水監測工程技術標準》(GB/T 51040-2023)等有關規定,開展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共有430個地下水監測站(含5個坎兒井流量自動監測站),分布在14個地州市。具體工作任務和簡要技術要求如下:1.開展430個地下水監測站全年信息報送。
2.看護430個地下水監測站設施設備,保證監測站資產安全。
3.現場校測430個地下水監測站自動監測儀器至少1次,其中納入全國地下水超采區水位變化通報的代表站按季度校測,出現監測數據異常或水毀等不可抗力影響情況應及時加密校測。開展425個地下水監測站井深測量至少1次。按有關規范要求校核5個坎兒井流量自動監測站水位流量關系曲線。
4.開展不少于313個地下水監測站透水靈敏度試驗,2個地下水監測站的監測井清淤洗井。
5.按照有關要求提供備品備件,支持4G通信方式的一體化水位計不少于30套,全面升級通訊模塊,與4G(含5G/北斗)等移動通信服務相適應,水位計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
6.及時做好430個地下水監測站通訊保障和相應的設備維護。
7.及時做好430個地下水監測站井口保護裝置等附屬設施的養護維護。
8.及時完成430個地下水監測站地下水資料整編與刊印。
9.及時做好省、市兩級地下水監測中心系統運行維護。投標人須對以上采購內容進行全部響應,不得拆分,不完整的報價將被拒絕。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