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東興區鄉村振興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名稱)標段監理答疑文件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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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東興區鄉村振興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標段監理”的質疑回復如下:
一、質疑1
質疑標題:質疑函
質疑內容:本項目招標文件P46人員配置“3、造價專監(1人)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證書得2分,具有工程造價類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加2分,本項最多得4分。”要求具有工程造價類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加2分,不符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以及《四川省水利廳水利工程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的要求,既然要求的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是水利專業,就應該要求具有水利類職稱即可,卻要求具有工程造價類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明顯排斥其他潛在投標人,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請予以澄清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