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什運鄉什運村委會水利維修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海南省屯昌縣屯城鎮八一東路南洋廣場11棟13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 5 月 19 日 15 :00 時(北京時間)前提交相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KX2025-CG010
2、項目名稱:什運鄉什運村委會水利維修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501604.27元
5、最高限價:501604.27元,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視為無效報價。
6、采購需求:
6.1建設地點:海南省瓊中縣什運鄉什運村委會方根村。
6.2項目建設規模與內容:拆除重建原址 600*600 灌渠 420米,400*400 灌渠 600 米;拆除原有 400U 型槽 420 米;增加渡槽1 個;人行橋 6 個;沉砂池 7 個;DN500 水泥涵管 16 米;破除路面并修復 16 平方米;增加出水口 DN160PVC 管 24 米;人工清理原有 400U 型槽 2000 米等。
6.3招標范圍: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具體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6.4資金來源: 政府投資
6.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和地區現行有關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0日歷天
8、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應答。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成交后項目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采購項目中響應,否則各相關響應均無效;
(4)聯合體應答時需提交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各方須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響應,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組成聯合體應答的響應文件中所有需蓋章的除聯合體協議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員單位分別蓋章外,響應文件其余部分由牽頭單位加公章。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