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麻城市城市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修復工程實施方案編制項目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麻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麻城市城市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修復工程實施方案編制項目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發布日期:2025-04-30 17:31|發布單位:湖北鑫宇陽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5-15|項目監管地:麻城市|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麻城市城市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修復工程實施方案編制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麻城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MCCG-2025-06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181-2025-00480
3、項目名稱:麻城市城市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修復工程實施方案編制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76.5(萬元)
6、最高限價:76.5(萬元)
7、采購需求:
詳見第四章采購項目內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10%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政府采購活動須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優采政策。
(2)本次采購活動是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服務采購項目,對小微企業給予10%的價格扣除優惠。價格扣除優惠后的報價為:實際報價×(1-10%),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價格評審。
(3)參與磋商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4)供應商對所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的真實性負責。與事實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5)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為依據(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證件齊備、合格有效;(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門網上下載的電子證書并由供應商蓋章)
(2)供應商2020年1月至今承攬過一項類似專項規劃或實施方案業績。(注:①類似項目是指:環境治理或污水或黑臭水體或管網的專項規劃或實施方案業績;②業績需提供中標(成交)通知書或者合同的掃描件,時間以通知書或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通知書或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內容,則還需提供加蓋業主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3)供應商具有城鄉規劃編制乙級或以上資質。(注:提供有效的證書掃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門網上打印的電子證書掃描件并由供應商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