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縣永貴大街(奧威路—豪丹路)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容城縣永貴大街(奧威路—豪丹路)環境整治提升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容城縣改革發展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容城縣永貴大街(奧威路—豪丹路)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容改發投資字〔2025〕1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容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來源)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容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北琨朗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容城縣永貴大街(奧威路—豪丹路)環境整治提升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區容城縣永貴大街(奧威路-豪丹路)。
(2)計劃工期:150日歷天。
(3)建設規模:永貴大街道路總長度為2.194 千米,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設計速度30km/h。建設內容包括對機動車道進行罩面處理、人行道進行整體翻修、架空電力通信線入地、照明燈桿及行道樹的更換等。
(4)質量標準:合格。
(5)項目總投資概算:3511.12萬元,本次招標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2573.10983萬元。
(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范圍全部施工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最低要求:無。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一個月的在本單位依法繳納社保的證明資料。
(4)財務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 ,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或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文件)。
(5)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 3 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 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 2 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 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 3 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 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 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監理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 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區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
m.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 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 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
s.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咨詢服務(前期咨詢資料成果對潛在投標人全部公開的除外) ;
t.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u.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或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包括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招標人禁止其參加投標活動)(上述招標公告“信譽要求”第②項修改為本條);
v.投標人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列入黑名單或失信聯合懲戒被執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標人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