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花溪湖項目水環境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標公告
筑公資告(2025)建字第0326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花溪湖項目水環境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已由貴陽市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以貴州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2020-520111-78-03-511975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貴州林城溪湖生態文旅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國有自籌: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北鄰花溪公園和花溪河,東靠田園北路及花溪區政府,西抵甲秀南路及花桐北路,南依孟溪路。
2.2 建設規模:工程內容主要包含硅砂池金屬結構及設備安裝工程、雨水回用工程、水生態構建工程、水資源治理及環境數據運維系統工程、水質處理設備及運行維護等。本項目屬于小
(2)型工程。本標段主要招標內容:
(1)硅砂池(硅砂池金屬機構及設備安裝工程);
(2)雨水回用工程(土石方挖填、雨水收集管線及雨水回用管線安裝,管井施工、初期雨水池金屬結構及設備安裝工程等);
(3)水生態構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底處理、生物群落構建、濕地結構施工、給排水管道安裝工程);
(4)水資源治理及環境數據運維系統工程(水情自動測報、引退水自動控制、環境數據運維平臺等各系統的軟硬件安裝等);
(5)水質處理設備工程(水力旋流器、微納米曝氣裝置安裝及調試等);
(6)運行維護等。
2.3 項目總投資:46億元,本標段投資約¥6629萬元。
2.4 計劃工期:225日歷天。
2.5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6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澄清文件(如有)、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所示全部內容。當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項目要求申請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同時要求申請人須具備以下
(1)或
(2)其中一項:
(1)水質處理設備制造商: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②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具備水質處理設備生產能力的證明材料。
(2)代理商: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②需提供水質處理設備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投標的唯一書面授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2項目負責人資格: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在投標人企業有效注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