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積石山縣2025年劉集河項目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一期)招標公告
積石山縣2025年劉集河項目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一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積石山縣2025年劉集河項目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一期),已由積縣水務發 【2025】17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國家水利發展資金500萬元,縣級配套7.12萬元。項目建設單位為積石山縣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標代理機構為甘肅登山招投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該項目工程建設地點為劉集鄉團結村、河崖村、劉集村。
2.2主要建設內容:該項目工程建設地點為劉集鄉團結村、河崖村、劉集村,規劃新增治理面積 12.5km2,其中梯田13hm2,土壤改良2.83hm2,營造水保林25.49hm2,水渠1304米,封禁治理1209hm2,水土保持標識牌4塊,宣傳欄6座。
2.4 項目總工期:24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4月25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
2.5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既施工標段。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近3年財務狀況良好,投標人應提交本企業近3年經合法、有效的注冊會計師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表,近3年指 2021、2022、2023年(三年內新成立的公司, 從成立之日的年份開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須提供銀行資信證明文件);企業信息良好,投標人當前未因不良行為記錄被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且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 (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 (wenshu.court.gov.cn)查詢近三年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方可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以本項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在“信用中國”網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截圖為準,如相關記錄失效,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