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王竹墾區養殖尾水治理項目一標段(北片)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王竹墾區養殖尾水治理項目一標段(北片)施工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鹽城市大豐區海茂漁業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鹽城市大豐區。
2.2建設規模:
(一)水工建筑物:1~2#生態壩、曝氣池生態壩、閘站、溢流壩、復河箱涵、1~6#箱涵;
(二)生態治理工程-曝氣池;
(三)生態治理工程-生物凈化池,完成招標人提供的報價匯總表、施工圖紙及資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內容。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具體以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造價約1362.869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120日歷天,驗收合格后免費運維3年(電費除外)。
2.5質量標準: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符合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上述資質動態核查均處于合格狀態。
3.1.2 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有效期含2020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標截止之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及以上規模工程的施工業績。
注:上述類似及以上規模工程是指:單項施工金額合同額不少于200萬元的養殖池塘尾水治理或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工程。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
3.1.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城市大豐區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3.1.4.2 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